第112章我有一所大房子

        经过晚唐五代的长期社会动荡后,于儒家封建道德而言,自然甚为沦丧。赵宋皇朝为了维持巩固统治秩序而大力宣扬孝道,便相当重视丁忧制度,鼓励官员解官守孝。

        通常守孝三年,实际上一般是二十七个月。虽然也有所谓“夺情起复”者,但这股风气远没有明朝来得猛烈。不单有儿子为父母、承重孙为祖父母丁忧者,甚至有在制度上并不需要丁忧、而当事人主动要求的情况,有为兄弟,还有为前幕主、前上司去世而丁忧的例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两年多的时间,够王伦腾挪的了。而且阎婆惜说房屋是修缮过的,这个很好,会省不少钱。而能够生活一家人,自然地方是够的----计划中的生产基地也不需要多大,一间屋足矣。

        更大的好处是在城里,这省了多少麻烦!

        “不妨事,足感盛情----先说明白,小可现在是没钱的,酬劳只能留待将来,呵呵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官人这么说,可是对奴家见外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见外,这对我们兄弟来说是当下很紧迫的事,若是能拿下,是帮了我们的大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奴家马上就去做。”阎婆惜想了一想,然后果断地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就感谢小娘子了。不管成与不成,这份心意小可领受了!”没有现实的好处,只能说些廉价的感谢了。这时候的王伦,便羡慕很多影视剧里女子的台词:若是对方长得还行,那就是“小女子无以为报,当以身相许”。若是对方实在难看,便是另一句“来生做牛做马结草衔环来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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