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也是事务所的艺人吗?”目暮十三打量着伊莉娜的体态,询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、是的,很不像吗?”伊莉娜紧张地整理起衣角,“我确实是签的艺人约进的公司。不过,我的日语水平不是很好,能对话,但是不太会读写,文书还看的半懂不懂的,所以社长说让我先做一段时间的秘书,适应一下这里的语言环境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这话说的很委婉,不过在场的刑警们都是人精,很快理解到了她话语里没有道尽的深意。

        签了艺人约,却在公司里做文秘工作,而看上去并不算多么轻松,否则这小姑娘脸上也不会有如此明显的忧愁的苦相。

        再回头看看这个社长签约惯用的方式方法,连找到的人具体的身份信息都不会告知。

        更别提伊莉娜所说的,她其实都不太看得懂日文这种事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这也就是说,他们每个人的合同都是机密,价钱和待遇参差不齐,还有可能伴随某些霸王条款,当事人在签约的时候,极有可能都不是那么看得懂自己到底写了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掩盖这种作风,在真的一锤定音,把人忽悠进来之前,这个死者是不愿意他们相互通气的,生怕他们有所交流之后,就会意识到问题所在。

        加上这是一家专做海外艺人生意,接洽商谈的公司,想必对接的很多也不全是国内的工作,那种猫腻的味道就溢出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也是啊,做这种生意的嘛。”目暮十三点头,没有多评价对方这种疑似坑害外国人的操作——死都死了,谴责对方的商业道德好像已经迟了——只能无奈点了点纸张,“什么信息都没有,甚至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,这要找出犯人就麻烦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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