偏偏要赖在那个落后的小城镇。
傅斯婉觉得他真的脑子有病。
不过现在好了,摆脱了他,她一定能在大城市中闯出一番天地,过上富足享乐的生活。
当然最重要的是,自由。
她找到地方落脚的时候,没有第一时间去找工作。
而是带着身上的存款,在城市里各个最繁华的地方消费打转。
在一处地下酒吧中,她碰到了一个人。
一个长相精致的,长头发的外国人。
他的眼睛是蓝色的,头发是金色的,脖子后面还有一块黑色的狼形纹身,看着像某种图腾。
傅斯婉见到他的那一刻,整个人都像被雷劈了似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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