偏偏要赖在那个落后的小城镇。

        傅斯婉觉得他真的脑子有病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现在好了,摆脱了他,她一定能在大城市中闯出一番天地,过上富足享乐的生活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最重要的是,自由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找到地方落脚的时候,没有第一时间去找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是带着身上的存款,在城市里各个最繁华的地方消费打转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一处地下酒吧中,她碰到了一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长相精致的,长头发的外国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眼睛是蓝色的,头发是金色的,脖子后面还有一块黑色的狼形纹身,看着像某种图腾。

        傅斯婉见到他的那一刻,整个人都像被雷劈了似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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