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沈太明,你不要太嚣张,单凭你在釜山价值数十亿的房子,就能告你拥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!”
沈太明仿佛胜券在握。
“可笑,李检察官,你是不是没查清楚那栋别墅的户主是谁?”
“告诉你,那是朋友见我买不起房子,暂借给我落脚,要交租金的!”
沈太明一一反驳,李在华无可奈何。
沈太明是釜山地方警察庁庁长。
就算普通警员厮混数十年,对于检察官的套路,一样了如指掌。
仅凭李在华手中掌握的证据,根本没办法申请拘捕令。
之所以把沈太明请回来协助调查,纯粹是制造舆论,让外界明白沈太明即将失势。
而唯一的罪名的只有渎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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