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18:36车戊辰抵达现场,到19:25他用监控室里的电话报警,总共是49分钟,这49分钟里究竟发生了什麽?始终让斯克拉姆难以释怀。
也许这只是斯克拉姆单方面的胡思乱想,也许对方的证词就是事实,但无论如何,他还是想再验证一下,哪怕这是徒劳的,至少也能让自己Si心。
…………
39分钟後,斯克拉姆站在了汤教授的办公室里。
他的验证结束了,他已搜完了所有房间,隔壁就是监控室了;但是,他所花的时间,b车戊辰要短十分钟。
那麽……这十分钟去哪儿了呢?
斯克拉姆长吁一口气,乾脆在汤叔那张舒适的办公椅上坐下,边休息边思索道:“是我的动作太快了吗?的确也有这个可能,毕竟每个人搜查的节奏和效率不同,车探员当时是在一种随时可能遇到伏击的警戒状态下行动的,而我则是在已经知晓房间都是空的情况下进行搜索……
“但假如不是这个原因导致的时间差……那这十分钟里,他又能g什麽呢?
“删除录像?销毁证据?这些推理在今天上午已经被他推翻了,正如他所说……如果他真是同谋,根本没必要用这种形式参与到案件中来,或者说他完全可以让警方察觉不到他的存在就把事儿办了。
“无论怎麽想,他都不可能是犯人的同谋……非但逻辑上说不通,就连凭空捏造一个能支撑这套行为的动机都很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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