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稚欣对原主的记忆接收不完全,哪怕努力回想,也没有出现眼前这个人的任何信息,真是奇了怪了,按理来说,这个男人长得这么帅,原主不应该会忘记才对。
因为她们都是实打实的颜控,在喜欢帅哥这点上,有着不谋而合的默契。
再加上她是做服装的,平日里和各种类型的模特打交道惯了,见多识广,这位的外在条件至少能排进她见过的顶级帅哥里的前三。
这也是为什么只匆匆见了一面,她就会对他有印象,并且一眼就认出了他,只是没想到这个男人居然和原主认识,而且听他的语气,似乎早就认出她了,那为什么刚开始的时候不说?
陈鸿远却没有直接回答,反而转身便走:“记不起来就算了。”
长得高的好处就是腿长,林稚欣还没反应过来,对方就已经走出去老远了,就算想问清楚,也根本就追不上。
往前追了两步,林稚欣识相地放慢了脚步,也逐渐理解了对方为什么选择不说,她明显不记得他了,他干嘛还要上赶着套近乎,这不是自找没趣吗?
再说了,这个村子就那么大,每户人家基本上都互相知道名字,兴许他们只是认识,但本身就不熟呢?
与其纠结他是谁,还不如想想等会儿见到舅舅了该怎么应对。
想到这儿,林稚欣理了理腰间斜挎的包,依照残存的记忆,朝着舅舅家的方向走去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