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目所及,全是红。
红色的罗帷,窗户上贴着的红色双喜,还有那手臂粗细、正在案台上毕剥作响的龙凤高烛。
没死?
陈默挣扎着想要坐起来,可是脊椎骨像是被人抽走了一样软绵绵的,完全使不上劲。
他的手掌本能地撑在身下的锦缎被面上,那种丝滑且冰凉的触感让他浑身的汗毛在瞬间炸起。
这手?
这哪里是陈默的手。
他那双手因为常年打游戏、敲代码,指关节早已变形粗大,指腹上全是黄色的烟熏痕迹和厚厚的死皮。
可是眼前这双手,十指纤细修长得像是刚从水里剥出来的葱白,皮肤细腻得连哪怕一个毛孔都看不见,圆润的指甲盖呈现出一种极其健康的淡粉色,泛着只有最顶级的羊脂玉才有的温润光泽。
巨大的恐慌感像涨潮的海水一样,瞬间漫过了陈默的脖子,让他感到窒息。
他发疯一样地抬手摸向自己的脸。没有胡茬,没有油腻的痘坑,指尖划过的皮肤滑腻得不可思议,鼻梁挺翘,嘴唇薄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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