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站起来,走向置物柜。里面只剩一件球衣了,其他的东西早就在接到通告那天装箱搬回宿舍。那件球衣挂在铁g上,背号「17」的烫印边缘已经翘起来一点,像一张快要剥落的标签。
我伸手m0了一下那数字。手感粗糙,因为洗过太多次了。
七年前加盟这支球队的时候,我选了17号,因为那是我高中时第一次先发的背号。那场b赛我投了七局无失分,赛後记者问我为什麽选这号码,我说「因为希望自己能一直投下去」。
现在听起来像个蠢笑话。
换好球衣,我走出休息室。走廊的尽头通往球场,那里的灯光已经亮了,嗡嗡的噪音从观众席渗进来,像一大群闷在罐子里振翅的苍蝇。脚步声在狭窄的通道里回荡,乾燥的水泥地散发着霉味和热气混在一起的气息。
我走进牛棚,拿起那颗放在长凳上的练习球。指尖碰到缝线的瞬间,我的拇指下意识地滑过那四条凸起的红线——这动作太熟了,熟到我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正在做。
缝线的触感从指腹传上来,粗糙、微微突起。我记得第一次m0到正式b赛用球的时候,觉得那缝线好高好粗,像是在m0一条盘在掌心的蛇。後来m0了一万次、两万次、十万次,那条蛇就变成我手指的一部分了。
但我现在只是把球放在掌心里掂了掂,然後扔回长凳上。
没必要热身了。反正就一局,反正输定了,反正……
反正这是最後一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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