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就是说被狗咬伤,要先将狗口水和毒血挤出来,并通过炙在伤口加热,以七日为限,若是七日狗不死,或者人三个七日,也就是二十一日人无事,便没事。”
梅久愣住,她并不会医术,当时也怕狗扑上来,所以并没处理。
“咬人的狗打死了么?”大夫又问,“那咬人的狗可带来了?”
“啊?”梅久不明所以。
大夫见她懵,再次道:“乃杀所咬之犬,取脑敷之,后不复发。”
说完他又解释道:“就是将咬人的狗打死,取后脑出来敷伤口。”
梅久有些为难,她能将春桃安全救回,就竭尽全力了。
与两条野狗搏斗……
她自认为没那个本事,也不认为有那个本事的墨雨能听她差遣。
她这正为难,大夫道:“唉……治她身上的杖刑,三两银子,因为需要在这静养十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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