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姐很认真地看过一遍之后,两人就开始了逐条的讨论。

        逐字、逐句、逐条的讨论。

        连一个词条、一个定义都要争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,原合同上约定,某首作品授权给某某公司使用,这一点直接被祝梅驳斥,要求修改为给《三国》这部电视剧使用,而且要精确到电视剧编号。

        彭向明坐在墙角的位置上,目睹两人你来我往的唇枪舌剑,最开始不怎么听得懂,他实在是没有相关的经验,但他并不厌烦这个,反倒很耐心地旁听。

        慢慢的,随着两人的争辩,他就逐渐闹明白了,按照原合同的规定,作品直接给了公司,人家想怎么用怎么用,而如果按照祝梅的要求修改之后,这个使用范围就被一下子压缩到了《三国》这部剧本身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,不难假想,如果将来他们要拍个什么衍生剧,比如《三国之赵云传》什么的,那就不可以再用这个作品和旋律了,要用也可以,再谈一次授权。

        再谈一次授权,那当然就得再给一次费用。

        刘星语显然一眼洞悉了梅姐的意图,坚持决不让步。

        双方一度剑拔弩张,似乎眼看就要谈判破裂的感觉,但忽然的一下,梅姐又提出,如果要授权范围扩大也行,但需要标注,仅授权给《三国》系列电视剧及其衍生剧使用,并且费用要增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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