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终,两千四百万谈妥。
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出资2400万,从周玉华的工作室手中,购买周舜卿的歌手约,和她的第一张专辑《听海》自2017年7月15日首个结账日之后的全部版权。
同时,再向周舜卿支付600万签字费,让她签下了五年两张专辑的歌手约。
与此同时,周舜卿还跟安之艺娱乐经纪公司签下了同样为期五年的经纪合同,把自己的商演、代言、演唱会,乃至于演员、模特等方面的经纪约,全部授权给了安之艺娱乐经纪公司。
至此,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创办不足一年,签下了除彭向明自己之外的第三个歌手,并且直接拥有了一张大卖专辑的版权。
而安之艺娱乐经纪公司也借此,在歌坛的经纪圈子里,又往上迈了一大步。
就跟彭向明摆明此前的态度,要想让自己给周舜卿写歌做专辑,不但要把她的歌手约给自己,同样经纪合同也必须交过来一样,这种事情,在商言商,关系再好也不能糊弄,所以,尽管周舜卿已经成名,但她签下的经纪合同,依然是要把商演、代言之类的工作收入,上交35%给经纪公司的。
连专辑和单曲的销售收入,都要上交20%!
只是比蒋纤纤的分别40%和30%,要略低一点。
陈宣和齐元的演员约,也要分成30%,商演和代言则同样是40%——即便是这样,都完全可以说,安之艺要求的分成,绝对是业界数得上的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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