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这份资料是真的,沈知珩至少涉及重大管理疏失。
更严重一点,可能是刻意放行异常付款。
他不该有任何感觉。
他是母公司财务。他的工作就是让合并报表正确,异常项目需要被厘清,让不该进报表的东西都处理乾净。
至於沈知珩是谁。
那不重要。
林予衡把那七笔资料用浅hsE萤光标记,又新增一栏:「待查事项」。
他输入第一列备注:请子公司提供原始合约、付款申请、验收纪录及核准权限文件。
第二列:确认供应商是否为关系人或实质关系人。
第三列:追查预付款长期未冲转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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