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言钧九岁时养了一只白色的狗,他很喜欢自然也就细心照顾,将它养得白白胖胖,几乎空闲时间都会跟它腻歪在一起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某一天,看到他养熟后的狗去粘着外人,他叫唤了几声也不见它回头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天路母就没再看见那只狗,明明之前一直形影不离,她就随口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    路言钧当时在吃饭,闻言放下筷子:“它已经死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路母愣住,被孩子风轻云淡的表情震惊到,喃喃地重复:“死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对,是我杀了它,我把它的手脚都绑起来,拿刀捅进了它的肚子里。”他平淡的语气不像是杀了自己之前最心爱的狗,脸上的表情也不像是个九岁孩子该有的凉薄,完全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不妥。

        被母亲问起为什么,他只道:“因为我不允许,它喜欢别人,超过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如果不能拥有一份独一无二的忠诚跟爱,那么他宁可把养了大半年的狗直接杀掉。

        路母难以想象这话是从一个九岁小孩,还是自己儿子的口中说出来,一开始她以为是玩笑,直到后来打扫的佣人尖叫着发现了庭院里被开膛破肚的狗,她才感到一阵恶寒。

        十五岁时,他桀骜不驯的个性完全不知道收敛,多次跟别人发生争执,打起架也是惯性下死手,在几次去警局里捞人,让律师和对方家属和解后,她也试图教育过儿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儿子的思想,显然跟她不在一个层面上,面对母亲的质问和指责,他只淡淡地抬起头:“我既生来就有嚣张的资本,为何要低调点做人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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