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次见到王刚,我脸上没有流露出太多兴奋,反倒多出了几分担忧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月没见,这小子好像比之前瘦了两圈,虽然皮肤还是这么黑,但眼睛里的光却不见了,总给人一种病殃殃、提不起精神的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倒是变得比以前会打扮了,头发是刚剪的,给自己弄了个比较时髦的造型,穿着紧身衬衣,脚下是一双古奇皮鞋,这一身打扮应该没少花钱。

        认识这么久,王刚很少会花这么多精力拾掇自己,我指了指他的衬衣,“这件衣服很值钱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随口说,“不贵,才两千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咂舌不已,两千已经是他半个月工资了,王刚什么时候变这么阔气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我转念一向,虽然这死胖子没钱,可周莉家有,没准是吃软饭买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刚白我一眼,“放屁,买衣服的钱是我自己上班攒的,老子才不花女人的钱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,王刚很高兴,带我去饭店点了不少吃的,我则用手托着下巴,默默看着王刚一直不吭声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被我看得不自在,“你瞅啥,我脸上又没饭粒,有话你就说呗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好,我就直说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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