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真正渴望的是爱,爱才应该是生命的意义!

        而爱究竟是什么?

        曾经我以为爱是日久生情,是如胶似漆般地夜夜笙歌,而喜欢是一眼万年,是初次见面就怦然心动。

        爱比喜欢更感人,而喜欢比爱更难得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我觉得爱的范畴是包含着喜欢的,如果一开始就不喜欢,后来再怎么相处而产生的感情也不能称之为爱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,我和刘蕊之间,从一开始,就有那种纯粹的“喜欢”吗?

        苏州重逢的那一晚,咖啡馆里昏黄的灯光,她略带羞涩的笑容,她说起高中时对我曾有过心动……那些是真的吗?

        还是说,那只是一个失意女人在异乡偶遇故人时,自然流露的一丝慰藉,一种短暂的依赖?

        而我,是不是也因为长久以来的孤独,将那一点点暧昧无限放大,错把感激当成了喜欢,把依赖当成了深情?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她对我从没有过那种发自内心的“喜欢”,那么后来的一切,同居、订婚、那些床笫间的缠绵,那些所谓的“爱”,又算是什么呢?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